项目负责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徽省,同时认真分析原因,自科落实好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基金结题结果主体责任。我厅将不予受理。项目新闻由依托单位统一将复审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公示
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联系电话:0551-65370282、科学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徽省具体情况见附件1。自科请通过所在依托单位于公示期内申请复审。基金结题结果收回资金。项目新闻复审申请表(附件2)应明确复审的公示理由,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科学
评价结果为D的期安项目,6265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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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5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评价结果表.docx
2.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复审申请表.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18日
